返回文章列表
薪酬福利

【HR 需知】既然加班费可以约定计算基数,那年休假、婚假呢?应休未休年假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?婚假工资按带薪全额还是基本工资发放?

顾建勋律师
2025-04-22

这两天帮企业修改《员工手册》的时候,因为要降低加班费成本,就想着通过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来实现,但突然想到,既然加班费可以约定计算基数,那年休假能约定吗?还有就是大部分省市的婚假,动辄 10 多天,甚至还有到 30 天的,那婚假也能约定计算基数吗?本篇文章就分析下这几个问题,欢迎大家讨论。

一、加班费约定计算基数

我国的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,都未明确规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具体标准,仅要求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同时,最高院民一庭编著《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一)理解与适用》中认为:"总体来说,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费计算基数作出约定,约定的标准原则上应为员工每月的固定工资收入,在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,应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。对于奖金和津贴、补贴等福利,可以约定不纳入加班费计算基数。"也就是说,在我国大部分地区,都是可以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的。HR 可以在劳动合同(备注栏)或者规章制度中,对此做出约定。

二、年休假约定计算基数

关于年休假是否能约定计算基数,笔者认为是不行的。因为根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的规定: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。所以年休假工资要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来确定,一般是计算剔除了加班工资后,前 12 个月平均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。

三、婚假工资的计算基数

婚假能否约定计算基数,笔者认为是可以的。最近写了好几篇文章讲婚假的问题,主要是很多省份的婚假从 3 天涨到 10 多天甚至 30 天了,很多矛盾也会随之而来。所以我在给企业修改《员工手册》的时候,都会未雨绸缪,提前把婚假能不能连续请、婚假工资计算基数是多少、没请的婚假多久作废、违法解除时未休婚假怎么赔偿,这些问题考虑进去。

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只是在第 11 条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、探亲假、婚假、丧假期间,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。但关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,具体是多少,也没说。再参考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》,大概意思就是劳动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,没有约定的,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(职位)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 70% 确定。

也就是说,全国大部分地区,用人单位可以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婚假工资计算标准,但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计算标准,只是上海市是有一个正常出勤工资 70% 的特殊规定。因此,笔者认为婚假工资计算基数还是能约定的,企业在修改《员工手册》的时候可以把这一点考虑进去。并且,约定的时候要考虑两个方面,一是员工正常休婚假,工资怎么发,另一方面是员工主动辞职或被违法辞退,员工的未休婚假应该怎样折算成工资。

律师提示

加班费和婚假的计算基数可以通过约定方式确定,但年休假工资必须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确定。建议企业在《员工手册》或劳动合同中明确各类假期的工资计算标准,避免因约定不明引发劳动争议。同时,所有约定都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。

关于顾建勋律师

顾建勋律师,资深劳动法律师,80 后,山东烟台人。曾在华为 HRBP、美国辉瑞、美国默沙东等多家公司工作过,现就职于国内 TOP5 律师事务所,拥有 15 年 + 人力资源管理及法律服务经验。

专注于劳动法律领域,深入理解企业在用工合规、制度完善、社保风险、劳动争议等方面的痛点。服务过包括 6 家上市公司在内的 200+ 企业,涵盖互联网、制造业、服务业、零售业等多个行业。

执业理念:以专业法律为基础,以风险防控为导向,为企业提供真正可落地的合规解决方案。

如您需要专业的用工法律咨询服务,欢迎通过微信(gulvshi14)或邮箱(gujianxun@dehenglaw.com)联系顾律师。

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具体用工法律问题请咨询顾建勋律师。

预约咨询
鲁ICP备2026024803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