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HR 需知】想翻旧账,开除员工?员工多久以前的违纪行为,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?解除权行使期限有无时间限制?能再加重处罚吗?
近日,我的常年法律顾问客户——青岛一家企业的 HR 张经理向我咨询:"我们公司在审计排查中发现,有员工在 2023 年存在违纪行为,我们现在才发现,这些违纪行为已经过去一年多了。我们现在还能否以这些过往的违纪行为为依据,对员工进行处罚或开除?"其实上述情况很多 HR 们也会经常遇到,因此本篇文章就专门分析下这个问题。
一、企业对于员工多年前违规行为的处分到底有无"时间"限制?
法律上有诉讼时效的概念,这是法律赋予权利以时效保护,同样的,企业的单方解除权也应受到时效的限制。一旦发现职工违纪,企业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。若对企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无限制,放任企业随时行使,那么违纪员工将面临工作、生活的不确定性,也违背劳动合同法精神。
因此,对于解除权行使期限,各地法规都会有不同的规定,比如浙江省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知晓违纪行为后 5 个月内行使,天津是 6 个月,而安徽、辽宁、重庆、汕头等地则要求一年内行使。虽然之前的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》已废止,但其曾规定的开除处分不超过 5 个月,也体现了时效性要求。因此,如果企业所在地区对行使解除权有时效限制的,应遵从当地规定,若没有相关规定的,笔者认为解除权行使期限,也不应超过一年。
此处还需明确一点,上述说的解除权期限,不是说员工做出违纪行为之日起一年或半年,而是从"知道或应当知道"员工有违纪行为之日起计算。还有一点很重要,请 HR 们注意:在解除劳动合同前,企业应当还应遵循法定程序,提前征求工会意见,并向员工送达书面的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,注明解除理由。若不履行以上程序,则有可能被认定成违法解除,企业即使有理有据,也要因为程序问题,赔钱给员工。
二、当时处罚过了,现在还能再加重处罚吗?
在实践中,一些 HR 可能面临这样的情况:员工过去存在违纪行为,当时已经进行了相应的处罚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公司认为原处罚过轻,希望再加重处罚。然而,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呢?参考《劳动合同法》及相关案例,笔者站在律师的角度上认为,用人单位在员工违纪应遵守一事不再罚的原则。也就是说,对于同一违纪行为,用人单位不应给予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。
当然,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。例如,如果员工的违纪行为对公司造成了持续的损害,或者员工在受到处罚后继续违反规章制度,那么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处理。因此,笔者也是强烈建议 HR 们在《员工手册》等规章制度中,设置处罚分级规定。比如虽然已经对员工做出违纪行为进行了处罚,但若在一个周期内,员工因其他行为再次违纪,那将结合之前的违纪行为加重处罚。通过这样的规定,可以规避一事不再罚的原则。
三、如何收集员工违规违纪的证据
在处理员工违规违纪事件时,证据不仅是支撑企业决策、保障合法权益的关键,更是企业在后续法律程序中最有力的武器。那么,当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时,企业究竟应该如何收集证据并认定违规违纪的事实呢?
首先,企业应及时收集员工自认的书面材料,如《违规违纪情况说明》、检讨书、悔过书等。这些材料应详细陈述违纪行为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及造成的后果,并由员工本人亲笔签名确认。其实让员工自己写违纪情况说明,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,而且这样获得的证据,证明力也很强。但之前也有粉丝提问,担心员工不会承认自己违纪,这个问题可以有两个解决方式,一是,安慰员工,给员工希望,告诉员工积极承认错误,公司可能会宽大处理;二是,可以让 HR 写好违纪事实,仅要求员工签字即可。
接下来,企业可以依靠违纪记录与处罚通知书。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违纪记录制度,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、准确的记录。对于违纪行为,可以制作《处罚通知单》,并设置签收栏,通过要求员工签收来让其确认违纪事实。
此外,开除员工,也就是解除劳动合同是对员工最为严厉的惩戒措施,因此,在制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规章制度时,一定要遵循民主和公示流程,以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:1、规章制度应经过民主、公示程序制定,确保员工的知情权。关于履行民主程序,要求在制定制度时收集员工的合理意见,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,并保留《民主协商会议记录》。在收集到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后,企业应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,保留《实施规章制度工会意见函》。2、关于公示程序,在规章制度完成后,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将其公示或告知全体员工,如公告栏张贴、企业 OA 系统公示、群发电子邮件等。为了确保公示的有效性,企业应保留好相关证据,如员工签字确认的《规章制度签收及遵守确认书》、公示照片或视频等。
律师提醒
企业处理员工违纪行为时,必须注意解除权的行使期限,一般不应超过一年(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违纪行为之日起计算)。同时,应遵守一事不再罚原则,避免对同一违纪行为重复处罚。在收集证据时,应注重书面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,确保在劳动争议中能够有效举证。
关于顾建勋律师
顾建勋律师,资深劳动法律师,80 后,山东烟台人。曾在华为 HRBP、美国辉瑞、美国默沙东等多家公司工作过,现就职于国内 TOP5 律师事务所,拥有 15 年 + 人力资源管理及法律服务经验。
专注于劳动法律领域,深入理解企业在用工合规、制度完善、社保风险、劳动争议等方面的痛点。服务过包括 6 家上市公司在内的 200+ 企业,涵盖互联网、制造业、服务业、零售业等多个行业。
执业理念:以专业法律为基础,以风险防控为导向,为企业提供真正可落地的合规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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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具体用工法律问题请咨询顾建勋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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